网站公告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市纪念大会

2015-02-28 被浏览:196

经上级批准,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市纪念大会”定于3月13日(星期五)—15日在新华城市广场举行,同时启动“消费•法治•服务”宣传月活动和2015年度“消费者信得过单位”推荐评选。本活动为一年一度的全市性纪念活动,也是“3.15”期间我市唯一政府性主题公益活动。

一、主办单位:

主 办:南阳市人民政府

承 办:南阳市消费者协会、南阳人民广播电台

南阳电视台、南阳广播电视报社

联 办:南阳市工商局、南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南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南阳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南阳市物价管理办公室、南阳市工业与信息化局、南阳市商务局、南阳市卫计委、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阳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局)、南阳市旅游局、南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人民银行南阳分行、南阳市银监局、南阳市保险行业协会、南阳市银行业协会、南阳市农业局、南阳市农机局、南阳供电公司、南阳市烟草局、南阳市盐业局、南阳市邮政局、中石化南阳分公司、南阳市水务集团、华润燃气南阳分公司。

二、活动形式:

①纪念大会:3月13日当天大会由南阳人民广播电台现场直播,“南阳广播网”(www.nydt.cn)全程网上直播。部门现场接受投诉咨询,商家自我宣传。

②广场展示:在活动会场,市消协组织参与企业进行宣传展示和广场文化活动,开展义务服务和自我宣传。

③新闻访谈:宣传月期间,《行风热线》播出3.15系列访谈节目,邀请相关部门领导和主要行业代表与广大听众热线对话、现场交流。

④媒体公示:南阳人民广播电台、南阳电视台、南阳广播电视报统一公示。

⑤报纸专版:南阳广播电视报专版宣传。

⑥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市消协与媒体共同组织对主要服务行业的消费者满意度年度测评活动并评出2015年度“消费者信得过单位”。

三、宣传标准:

为突出主题进行典型性宣传,可选择以下宣传组合。

(一)标准宣传形式 标准级 费用标准6000元

①现场直播中作为各行业代表企业介绍,播出企业简介。

②分配场地用以作户外宣传,使用期三天,以标准户外帐篷(2×2米)连续四个单元(面宽约8米)为标准布置场地。

③企业负责人接受记者专访或连线报道。

④在南阳电台、南阳电视台、广播电视报对社会公示。

⑤在报纸3.15专版分行业展示宣传。

⑥符合条件由市消协颁发荣誉牌匾。

(二)重点宣传形式 典型级 费用标准8000元

①现场直播中作为各行业“重点推荐”单位,播出企业重点介绍。

②分配场地用以作户外宣传,使用期三天。以标准户外帐篷(2×2米)连续六个单元(面宽约12米)为标准布置场地。(如遇场地地形限制面宽不足,须接受统一调整安排)

③负责人做为行业代表参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活动当中现场直播报道并专访企业活动情况。

④负责人在“3.15主题访谈”节目中接受访谈,并与广大听众热线对话。

⑤在南阳电台、南阳电视台、广播电视报对社会公示。

⑥报纸3.15专版重点宣传,配发醒目标题、品牌标志、负责人照片。

⑦符合条件由市消协颁发先进荣誉牌匾。

⑧选择参加南阳电视台主题宣传,标准为10000元。

(三)其他宣传形式

①不参加现场展示的行业企业增加宣传内容予以补偿,需加大力度者另议。

②不须宣传,只参加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的,组织费3000元,统一公示。

③只参加展示活动的单位场地费2000元,以标准帐篷连续两个单元为准。

四、活动时间、地点、要求:

①纪念大会:3月13日(周五)新华城市广场(雨天顺延)。

②主体展示活动:3月14日—15日(双休日)

③各企业须报备优惠服务措施与承诺。

④图文材料3月11日前统一交南阳新闻广播。其他主题活动适当延后。

⑤各企业宣传联系人3月12日16:00统一到现场看场地,场地划分以当天公布的平面图为准。

五、活动通联:

活动详询:18637786968 13937740099(消协)15837726699(场地)13303770002(组稿)

Fax:63113900 E—mail: hfrxny@163.com(行风热线南阳)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3月11日(以回执表为准)。